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加大辽东山区冰雪产业发展(第1246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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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4日

孙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辽东山区冰雪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辽东地区发展冰雪产业的区位和资源优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冰雪产业的决策部署,在《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将“壮大冰雪经济”作为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了“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推动冰雪装备研发制造”“建设高品质冰雪度假小镇、冰雪温泉度假区和冰雪运动文旅产业带”“促进温泉康养业态与冰雪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辽宁冰雪品牌”等一系列政策举措。

  为培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新版块,全面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在《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辽政发〔2022〕6号)中,将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作为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的发展定位之一,在“建设辽东全域旅游示范区”部分提出“提升辽宁特色温泉—冰雪旅游品牌,发展‘冰雪+温泉+民俗’旅游,打造冰雪文化节、冰雪旅游节”。

  为全面推动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冰雪经济强省,结合辽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共同印发了《辽宁省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辽发改社会〔2022〕261号),明确了全省冰雪经济“双核引领、一带串联、三区带动、多点支撑”的空间格局,突出强调了“做强沈阳、抚顺两个冰雪产业核心区”,并将“辽东冰雪运动旅游产业引领区”作为全省冰雪产业发展的重要带动区域。

  二、加大政策支持,推动辽东地区冰雪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冰雪经济的政策文件:由省文化旅游厅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辽宁省冰雪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辽文旅发〔2019〕32号);省体育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20〕3号);省文化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冰雪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辽文旅发〔2021〕34号),上述文件对促进全省冰雪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照全省冰雪经济发展的空间布局,抚顺市作为“双核”中的雪上产业核心区,将积极支持抚顺市特别是新宾县发挥区位、自然环境和山体资源优势,建成几个专业经典、科技先进、绿色低碳、可承接世界级赛事的滑雪项目场地,完善滑雪场配套服务设施,打造国际一流的滑雪运动胜地,成为引领全省雪上产业发展“极核”,发展滑雪运动、滑雪旅游、滑雪赛事、滑雪装备制造等产业,形成辽宁雪上产业核心区;辽东冰雪运动旅游产业引领区,将以辽东绿色经济区为核心,依托辽东地区天然山地丘陵地势,推进现有滑雪场基础设施提挡升级,统筹规划建设滑雪运动旅游度假综合体,协同打造辽东冰雪产业引领区,加大与吉林长白山国际冰雪旅游度假区协同联动,加快融入国家北方冰雪运动总体发展战略布局。

  三、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冰雪产业土地保障

  “十四五”期间,为预留冰雪经济发展空间,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将统筹安排冰雪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冰雪产业用地规模和布局,切实保障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指导各地将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的冰雪装备制造集聚地等重大项目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同时,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支持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政策,大力支持冰雪旅游发展,利用现有山川水面建设季节性冰雪场地设施,对不压占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可按原地类管理,涉及土地征收的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以外的重大冰雪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可按单独选址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为大力支持辽东地区冰雪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滑雪场用地问题,2021年12月8日,省人大召开推进抚顺新宾岗山滑雪场项目要素保障专题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轶、康捷出席会议,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体育局、省林业草原局分管负责同志,抚顺市人大、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议定,“以申促建”积极推进全国冬运会申报工作,待国家体育总局批复后,可将岗山滑雪场作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省直有关部门按规定启动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

  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指导抚顺市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将滑雪场用地调整出自然保护区,按常规履行预案报批程序。如国家体育总局批复同意我省申办全国冬运会,拟将岗山滑雪场作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适时启动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

  特此答复,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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