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打造千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 加快实现辽宁工业振兴的建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民盟省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打造千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实现辽宁工业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育千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打造东北新能源产业基地事项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对辽宁提出了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风电、光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的具体要求和殷切嘱托,为我们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辽宁陆上风电光伏资源禀赋优渥,同时作为东北地区唯一沿海省份,具备开发核电和海上风电的独特条件。我们始终坚持科学有序发展,以系统化思维推进清洁能源高质量跃升,多年来装机增速快,源网协同好,综合效率优,企业收益高,主动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十四五”期间,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将由2020年末6580万千瓦增长到2025年9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水电和核电等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由36.9%,增长到56.8%。增幅达到20个百分点。其中新增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2300万千瓦,在加快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的同时,培育形成了新能源上下游产业发展的巨大市场。

  辽宁工业门类齐全,产业基础雄厚,交通物流便利,拥有多个深水良港,具有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独特优势。我们持续优化营商“软环境” 强化产业发展“硬支撑”,按照“立足辽宁、辐射东北、放眼全国”的发展战略,详细梳理产业链条,做到精准施策服务,按照市场前景、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等因素,给予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为企业在辽经营发展厚植沃土。“山海关不住,投资到辽宁”已经成为新能源产业圈中新的共识。

  目前已有超过80个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落户辽宁,覆盖风电、光伏、新型储能三大领域,产业集聚效果逐步显现,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新动能。未来,我们积极做好项目全周期服务保障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项目管家服务,确保新能源产业集群科学有序发展。让更多的优质企业选择辽宁,投资辽宁,根植辽宁。

  二、关于鼓励新能源相关技术的创新应用事项

  在鼓励新能源相关技术的创新应用方面,省围绕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先后支持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融科储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氢能、储能、光伏产业及上下游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牵头组建“先进储能和绿色氢能”创新联合体。建设“能源催化转化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辽宁滨海实验室及“辽宁省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吸纳民盟省委相关建议,进一步推动我省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一是依托相关全国重点实验室、辽宁滨海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牵头,推动成立新能源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群,强化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策源能力。二是鼓励各类科技创新力量围绕高效光伏发电、氢能制储用等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并通过相应的省级科技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研发项目给予经费支持。三是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宣传,推动相关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三、关于制定新能源精准招商政策,引导新能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事项

  在制定新能源精准招商政策,引导新能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方面,省将围绕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是实施新能源产业链精准招商。进一步细化产业链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开展精准招商,建立“一链一策”精准供给机制,依托“链主型”企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招商,有针对性引进一批高关联配套企业、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加快构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二是聚焦新能源产业集群主题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深耕产业发达地区优质资源,组织各相关市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招商对接活动,充分展现我省新能源产业领域发展水平与潜力,通过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形式,促进发达地区产业优势企业与我省相关企业深入交流,助力达成更广泛合作。三是将新能源产业集群项目纳入招商引资重点工作。指导各市围绕新能源产业集群包装策划项目,精心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强化项目服务,鼓励各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现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激发企业以商招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关于加快布局氢能产业创新发展事项

  在加快布局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方面,我委根据辽宁省现有氢能产业发展基础,结合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和各地区氢能产业发展优势,围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主体培育、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扶持政策,助力氢能产业生态体系建设。

  下一步,一是加强对氢能车辆和车企的补贴力度。鼓励氢能车辆的研发和推广,提供购车补贴、研发补贴以及生产补贴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研究针对氢能产业配套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研发投入、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降低企业成本,提升本地产品配套能力。二是拓展氢能商用车应用场景。拓展氢能商用车在公共交通、环卫、物流、港口矿山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支持企业置换、采购氢能车,扩大氢能商用车市场需求,同时鼓励传统车企用氢能车替代传统燃油车产能。三是进一步完善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示范公交线路、重载物流车线路、大规模作业机械车辆场地等规划建设加氢站,有序开展现有加油(气)站改建、扩建加氢设施工作。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提升制氢加氢一体站的安全保障,构筑满足省内重点地区车用氢能的运销网络。加快推进“沈大氢能走廊”建设,推动落实氢能商用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提升企业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积极性,带动辽宁省氢能商用车产业规模化发展。

  五、关于吸引科技引领示范项目落地事项

  我省把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作为清洁能源强省建设的根本动力,着力推动关键技术突破,鼓励清洁低碳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省内科研院所、高校众多的技术创新优势,持续强化产学研协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参与国家相关重大科技计划。重点在新型储能技术、氢燃料电池、清洁能源耦合电解水制氢技术、核电装备技术、燃气轮机调峰技术、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依托试验示范工程集中力量突破一批能源装备“卡脖子”关键环节,大力提升装备制造业自主研发水平及国产化替代,推进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1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