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组织召开落实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分工工作会议

  •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 编辑:发改委办公室审核员
  • 来源:

  3月31日,我委组织召开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分工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辽宁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6〕70号)(以下简称《意见》),省直、中直等90余家单位及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工作处室参加了会议。

  会上,发展规划处对《意见》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就推动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提出要求。一是明确实施责任,做好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各部门和各市要根据《关于落实〈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辽政发〔2016〕64号)确定的职责分工、《意见》的补充分工将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为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和路线图。另外,还要将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章节中的各项指标纳入工作分工、监测评估、督查考核范围。二是明确实施重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各部门要分解落实约束性指标,加强对预期性指标的跟踪分析和政策引导,加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推进力度,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三是实施好专项规划,助推规划纲要落实。各部门要做好专项规划与规划纲要在实施阶段的衔接,加强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调度,建立行之有效的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估机制,每年将专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我委通报。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搭建 “十三五”规划实施平台,沟通信息,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

  会后,还将吴忠琼同志主编的《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辽宁省“十三五”发展战略研究》两套书发给各单位。



Baidu
map